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湟中区:多维监督 护航人居环境“展新颜”
来源:湟中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:2025年03月20日 分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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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以来,湟中区纪委监委立足“监督的再监督”职能定位,紧盯农村污水处理、生活垃圾、户厕改造、环境美化、河(湖)长制责任落实等人居环境整治重要环节,把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清单跟进监督,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,以强有力监督推动人居环境“焕新颜”。

“日常巡”织密监督网络。统筹监督力量,成立由区纪委、组织部、城管、环保、水利、农业农村、自然资源、住建、卫健、市政等部门组成的联合专项巡察组,每天深入乡镇、街道、村(社区),通过明察暗访、随机抽查、实地查看等方式,紧盯乡镇主次干道、房前屋后、背街巷道、田间地头、河道沟渠等重点区域,跟进监督,围绕“户分类、村收集、镇转运”机制的运行情况,分片区对各乡镇(街道)人居环境卫生整治情况开展专项随机督查,以严格监督倒逼各相关职能部门责任落实。

“重点督”破解治理难点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,紧盯主干道路沿线、河道沟渠及村庄周边环境等重点区域部位,针对垃圾堆放、车辆违规停放等难点堵点问题,采取“四不两直”等方式直奔现场,仔细检查环境卫生清理、车辆秩序管理等相关情况,就发现的问题现场一一交办相关责任人,督促立即整改并举一反三、加大处置力度,对不能立行立改的建立问题台账,明确责任人,限期整改。同时对整治情况定期开展“回头看”,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。截至目前,发现非正规垃圾堆放点89个,河湖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面问题260个,已全部完成整改。

“准究责”提升监督质效。针对专项巡察组发现的1个镇存在倾倒垃圾现象,区纪委监委迅速介入调查,并依规依纪严肃处理,立案1人,给予组织处理3人。同时一体推进“查改治”工作,督促区城乡管理局进一步做好城乡人居环境常态化整治工作,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整治联合考评工作,健全完善“周督查、月考评、年评比”长效督查奖惩机制,对全区15个乡镇每月开展一次集中联合考评,严格落实部门、乡镇联动共治,持续巩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成效。